网页浏览总次数

2013年4月21日星期日

理智的支持或反對,才是王道


420提名日的首晚,楊紫瓊不理會網民反對,依舊出席“首相與您有約”的6萬人晚宴,並在發表簡短演說,其中包括“我今天站在這裡,就是要支持我們最愛的首相。我是為了我的國家,為了馬來西亞最好的首相而來。”

當下採訪的我,驚覺不得了了,勢必引起網民的撻伐。忙到午夜到家,結果真的發現真快,面子書充滿斥責的留言。

如此的留言,引起兩派人的筆伐。我簡略了摘錄2個轉載STATUS:

1. 那些高声喊民主,捍卫民主者真的了解何谓民主?每个人有权选择自己所选,有权选择自己所支持。可悲的是,支持一方(国阵)却被套上罪名。你拜"神'难道是民主?人家拜的"仙"就是叛徒?Come on, 为别人套罪名的人,你们又有什么资格谈民主?

2. 杨紫琼和巫启贤能发表爱国阵言论,民众就能发表讨厌他们的言论。


小弟愚見,這是似是而非的反駁。


怎麼說?在所謂的言論自由,如果楊紫瓊是發表愛國陣,而你也可以發表愛民聯,這個我認同,這就是言論自由。

但是第二項,卻是指“發表討厭他們”的言論。如果討厭國陣,是合理的。但如果你是討厭那些“發表愛國陣者”,是絕對不合理,請不要混為一談。因為,第一項斥責的是那些偽民主者已經越界,攻擊異已。

如此似是而非的例子,我重提幾個例子,例如反蘇丹街MRT事件,反稀土山挨事件,記得當時也有人發出:醬厲害不要搭MRT啦,醬厲害不要用手機啦。——這就是似是而非,完全混淆。


無可否認,大馬民主社會仍不成熟,尤其是一方打壓,一方卻缺乏獨立思考,不懂得從面子書過濾新聞夾雜而成。

怎麼說?


且看這張照片,“常年在外周遊列國,不知道民間苦。”

難道這就是常年在海外,所以就沒有資格呼籲民眾支持納吉?這是不是等同於他沒有資格說話?這就是民主?

好吧,選委會主席阿都阿茲率先提出。他認為海外公民可以隨便投選任何人任何政黨,但又不必承擔選舉後的後果,這對留在國內的同胞們不公平。馬華總會長蔡細歷支持阿都阿茲的早期立場,說海外的大馬公民並沒有繳交稅務給國家作出經濟貢獻,就不應擁有投票權。

你怎麼說?原來你也和選委會及蔡細歷一樣?

另外,也有照片(找不到)被國陣支持者惡搞,說林冠英因為得知行動黨旗幟可以使用,而開心親吻,是因為他沒有紙巾之類。而民聯支持者卻指責國陣沒品,篡改別人照片。

HELLOOOOO!! 你們修改黃燕燕、納吉、肥婆的照片就不會沒品?

麻煩釐清,思考每個SHARE,不要連一個同樣為了兩線制的群體,為了不同意見而攻擊排斥,理智點吧

3 条评论:

Aris Min 说...

我没办法那么细腻的表达我的想法
不过你写得真的很好!!!!

完全赞同!

JuNQiN 俊欽 说...

劣作而已啦,只是覺得網民太過分了。挺民聯就是對,挺國陣就是錯。哪門子道理?

哈哈!喜歡就SHARE出去

匿名 说...

有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