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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

當剽竊變得正義凜然時

關於剽竊這回事,它對於僅是追求資訊的普通老百姓來說,是無關痛癢的一個課題,但對於媒體或文化人等的創作媒體同行,則是切身之痛。這痛是很抽象的,它或許不是失戀那種揪心的痛,但看到自己的作品被人大搖大擺地“免費”通街派,已經超越心痛的感覺。

這1,2天,看見同行的作品被面子書專頁《第五權快報》給剽竊。見 LINK 1 ,劉元元以“好聲好氣”的勸說註明出處後,竟然獲得對方以文告式地公開回應,見LINK 2 。有受寵若驚之感。

《第五權快報》在專頁介紹時這麼形容自己,“《第五权快报》由一群马来西亚人所发起,以收集新闻和时事分析为主,突破新闻封锁,为网民带来准确资讯。”

公開信的首3段都重申自己如何專業,然後就開始抨擊ASTRO在被壟斷後就收費昂貴,逼的不是每個人都“看得起”,然後就羅賓漢上身,決定讓收費的東西“免費化”,響食網民。

再來,公開信也說,“所有上载的视频均附有节目出处,日期等资讯,包括上述纪录片在内,视频题目本来就已清楚注明,如果不清楚本专页的说法,请打开视频后注意最上端的题目。”

嗯,請見下圖,我不知道哪裡註明了。


接下來,專頁在似是而非之後,懂得用道德制高點抨擊回ASTRO,說,“草药为救人之物,视频内容为公众利益,大可广宣流布,这既是这套纪录片的意义。这套纪录片的版权也已由贵公司买下,制作公司丝毫无损失,刘主播的薪资也分毫不少,可是对于公众的知情权,知晓本地植物应用,则是事大。”

(喂!你賺這麼多錢,我偷你一點也不過分,我已經很多天沒吃飯了,就偷你一點點你也不會死,為什麼這麼緊張?—— 怎麼感覺這麼像?)

然後,是這兩段,“我们在布城的工作人员也已接获消息,接下来的新闻播报将会被国阵进一步钳制,当贵主播群所做的节目再也没有新闻价值时,本专页也不会上载。”

(這聽起來好像有安插特工在政治部,不曉得是哪位老兄。不過這個風未免太慢了吧?不信?看過去顏江翰在播報505大選成績時的表情,不就宣洩對國陣的不爽嗎?)

“最后,如果刘主播和一群网友谈版权,那是对牛弹琴,在网络中,所有资讯都是共享的,而本专页也在上段清楚解释对于这个草药节目,我们的做法和宗旨。”

(哎喲喲,網絡的資訊當然是共享,但ASTRO就是要付費。就好像你去某某大亨的門戶開放,當然是共享。但如果他是偷了人家的食物,然後和你們共享,那麼你覺得他是博愛,還是覺得“偷”這個舉動沒錯?)

當然,公開信的SOP末端,就是要有以退為進的結束,例如,“对于这份答复,这是本专页对刘主播,以及您的同事们的一丝敬重。本专页也不会再回应任何问题。”

如果單是看這封公開信,就真的是劉元元小題大作,心裡會OS:媽的,節目都已經播出街了,難道不能給人轉載咩?ASTRO這麼自私和霸權?要干預網絡的自由資訊?小氣鬼!

但我看的角度或許不同,劉元元突然這麼在意但卻好聲好氣地稱呼“同學”,無非是為了一個“註明出處”吧?如上圖所見,假設不是每個網民都獨立思考,(不是每個,OK?),他們會不會以為,有關節目其實就是《第五權快報》所錄製的?只要釐清這一點,接下來就更容易解釋了。

回到本劣文的開頭,為什麼註明出處是非常重要?我身在媒體行列,坦白說各媒體有不少新聞是通過“翻譯”來呈現,但文章內容都少不了交代引述的來源,當然擔心被起訴的法律責任,最重要就是尊重版權。

縱觀整封公開信,其實就是以羅賓漢的俠義精神自居去剽竊他人的新聞。不要先定義我為ASTRO護主,因為我從小是看衛星長大的。但是,HELLO!請貴專頁搞清楚,問題的癥結點啊,不要遮蓋水印,簡單地註明出處,不就可以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