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下採訪的我,驚覺不得了了,勢必引起網民的撻伐。忙到午夜到家,結果真的發現真快,面子書充滿斥責的留言。
如此的留言,引起兩派人的筆伐。我簡略了摘錄2個轉載STATUS:
1. 那些高声喊民主,捍卫民主者真的了解何谓民主?每个人有权选择自
2. 杨紫琼和巫启贤能发表爱国阵言论,民众就能发表讨厌他们的言论。
小弟愚見,這是似是而非的反駁。
怎麼說?在所謂的言論自由,如果楊紫瓊是發表愛國陣,而你也可以發表愛民
但是第二項,卻是指“發表討厭
如此似是而非的例子,我重提幾個例子,例如反蘇丹街MRT事件,反稀土山挨事件,記得當時也有
無可否認,大馬民主社會仍不成熟,尤其是一方打壓,一方卻缺乏獨立思考,不懂得從面子書過濾新聞夾雜而成。
怎麼說?
且看這張照片,“常年在外周遊列國,不知道民間苦。”
難道這就是常年在海外,所以就沒有資格呼籲民眾支持納吉?這是不是等同於他沒有資格說話?這就是民主?
好吧,選委會主席阿都阿茲率先提出。他認為海外公民可以隨便投選任何人任何政黨,但又不必承擔選舉後的後果,這對留在國內的同胞們不公平。馬華總會長蔡細歷支持阿都阿茲的早期立場,說海外的大馬公民並沒有繳交稅務給國家作出經濟貢獻,就不應擁有投票權。
你怎麼說?原來你也和選委會及蔡細歷一樣?
另外,也有照片(找不到)被國陣支持者惡搞,說林冠英因為得知行動黨旗幟可以使用,而開心親吻,是因為他沒有紙巾之類。而民聯支持者卻指責國陣沒品,篡改別人照片。
HELLOOOOO!! 你們修改黃燕燕、納吉、肥婆的照片就不會沒品?
麻煩釐清,思考每個SHARE,不要連一個同樣為了兩線制的群體
3 条评论:
我没办法那么细腻的表达我的想法
不过你写得真的很好!!!!
完全赞同!
劣作而已啦,只是覺得網民太過分了。挺民聯就是對,挺國陣就是錯。哪門子道理?
哈哈!喜歡就SHARE出去
有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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